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有研究认为,银行利率补贴和持续的信贷支持是僵尸企业形成的直接原因。商业银行出于保障资本充足率、利润最大化等原因,会有扭曲信贷资源配置的动机。因此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强调金融市场的作用,金融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由此可引申出一个问题,是否有僵尸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以维持生存呢?由于英美等国金融市场十分发达,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高,僵尸企业很难进入市场,这种问题可能并不明显。但对于中国市场,由于政府补贴、隐性担保等各种支持的存在,我国的僵尸企业是完全有可能进入债券市场募集资金的。而这些僵尸企业占债券市场的融资主体和融资规模比重、融资成本等一系列特征,又直接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是否可以健康发展,需要我们进行仔细探讨。自2015年底开始,我国的供给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工作,各项僵尸企业处置政策相继落实,政府对僵尸企业的补贴和支持削弱明显,僵尸企业的经营风险明显上升。在这一背景下,债券市场对僵尸发债融资的反映又是怎样的?是像商业银行一样继续满足僵尸企业融资需要,扭曲了资金配置,还是提高了僵尸企业融资成本,抑制了僵尸企业发债?结合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外生冲击研究僵尸企业在债券市场上的融资变化,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机制方面上的差异性,合理调整金融结构。以供给侧改革为背景,本文对我国僵尸企业的发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研究,以检验我国的债券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是否具有效率、以及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与否。本文研究的具体过程如下:首先是从理论角度比较僵尸企业在债券融资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的差异性。基于经典契约模型的理论分析表明,当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时,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不确定性的上升会扭曲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决策,为高风险、低效率的僵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会对正常企业进行紧缩式的去杠杆。而以债券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市场能够根据企业风险和效率合理的配置资金,不会出现资源配置的扭曲。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的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僵尸企业债券发行特点研究。本文使用了FN-CHK信贷补贴判别法以及持续亏损标准,对2012至2017年间我国债券市场是否存在僵尸企业进行了甄别。研究发现,2015年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金融监管的宽松,债券市场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都快速上升。但随着2015年底各项僵尸企业治理政策的不断出台,僵尸企业债券发行受到极大限制,僵尸企业比例、僵尸企业发债数目和发债总额大幅下降。对债券市场僵尸企业的发债特征的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债券发行利率要显著高于非僵尸企业,不存在对僵尸企业进行利率补贴的现象。虽然僵尸企业的债项信用评级存在虚高现象,但这种评级膨胀并没有成功欺骗市场,投资者还是对僵尸企业索要了较高的风险溢价。二是以僵尸企业处置为重点的供给侧改革,对债券市场上僵尸企业资产价格是否产生了显著冲击。具体而言,本文选择了央企僵尸企业处置和市场化债转股两项具有重大代表性的供给侧改革政策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发现是:一、2015年底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对于金融市场/债券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债券市场将之理解为央企债券背后的“隐性担保”水平降低,这从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和新债的发行利率都得到了证明。其中,央企僵尸企业的债券在[-30,30]的事件窗口期内有显著为负的累积超额收益率(CAR),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多元回归结果显示,僵尸企业长期债券CAR比非僵尸企业低100个基点以上;同时事件之后的一年里,僵尸企业新债发行利率较之非僵尸企业显著上升,短期和长期债券融资利率分别上升了25和50个基点。二、2016至2018年间可获得财务数据的74家宣告债转股企业中,存在19家僵尸企业,占比25.3%。在债转股宣告前,僵尸企业皆已成为僵尸达2年或以上,有8家企业成为僵尸达4年以上。在资本市场的短期绩效/市场事件反应方面,债券市场对僵尸企业和非僵尸/正常企业的债转股公告进行了有效区分,僵尸企业的已发行债券价格在债转股宣告前后各30天里出现了显著下降,而非僵尸企业的债券价格则有显著上升。股票市场对于债转股的反应整体比较中性。通过倾向性得分匹配和DID对债转股企业经营绩效变化的研究发现,僵尸、非僵尸两类企业的绩效变化差异明显。对于非僵尸/正常企业来看,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了债务压力、显著提高了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而对于僵尸企业,除了财务杠杆率有所下降外,债转股并未带来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偿债能力的改善,甚至有所恶化。最后,本文还选择了国务院央企僵尸企业处置政策出台这一外生事件,实证研究了在政府担保水平较低后,央企僵尸企业在债券和银行信贷融资上相对于非僵尸企业产生了哪些变化。研究发现,随着政府隐性担保水平的降低,僵尸企业的债券融资水平显著下降,但银行对央企僵尸企业的信贷供给存在刚性,表现为僵尸企业杠杆率在政策出台前后并没出现显著变化,银行在向僵尸企业提供信贷展期的同时还弥补了其债券融资的缺口。本文对僵尸企业债券融资的研究,验证了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仍在于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与银行间接融资相比,金融市场在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信息揭示和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为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僵尸企业的自动出清,重要的突破口仍然在于发展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并提高直接融资在整体债务融资中的比重,当然这也需要商业银行的配合。僵尸企业的研究文献众多,但多强调其巨大的经济危害性,少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由于企业管理者、地方政府以及银行都没有主动清退僵尸企业意愿和动机,从三者中任何一方寻找突破口都是困难重重。而本文提出了利用债券市场解决僵尸企业的新思路,并从理论和经验上深入详细的论证了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乃至经济去杠杆、去产能等重大问题的解决都是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