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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和纽带。人民警察的形象,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也决定着公安工作是否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从而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具体成效。近年来,公共关系理论在我国发展迅速,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广泛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正确运用现代公共关系理论和方法,将为警察组织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和谐关系进而搞好社会治安工作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 本文第一章论述探讨警察形象与警察公共关系的含义及内在联系。笔者从分析警察形象、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入手,运用公共关系的原理,结合我国警务工作的实际,归纳总结了警察形象的含义、形成机制以及警察公共关系的特征,论述了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警察公共关系与警察形象建设的内在联系,阐述了警察公共关系在警察形象建设中的主要功能。 本文第二章阐述当前影响警察形象建设的公共关系方面的问题。警察形象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加以塑造。笔者从公共关系的视角,从警察公共关系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互动过程三个方面,着重分析了公安机关和警察队伍公关意识、公关能力以及履行职责的不适应,公众心理认知的偏差,以及信息沟通缺乏等五个影响警察形象的突出问题。 本文第三章从警察公共关系角度探讨了塑造警察形象的主要途径。警察公共关系注重通过内外兼修提升警察形象,不仅仅是“美容”,更要“强身健体”。笔者针对当前影响警察形象的公共关系问题,结合近年来广东公安机关的一些公关实践,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塑造警察形象的公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