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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房屋征收补偿已经成为城市扩张和旧城区改造建设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大量的老旧房屋在改扩建过程中被拆迁,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凸显出来,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房屋征收补偿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着政府形象和国家利益,同时还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及社会稳定。因此,为了促进城市发展与社会和谐,处理房屋征收补偿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和避免发生矛盾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中国城市化进程、城市扩张及旧城区改造建设为背景,梳理和归纳房屋征收补偿中政府职能的演变历程,分析征收补偿过程中政府角色产生的误区以及造成误区的原因,为校正房屋征收补偿中政府角色提出建议和意见。房屋征收补偿中政府行使的主要是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充分发挥上述职能的基础上,做好角色定位。政府的应然角色是房屋征收补偿中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是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的监督者、是利益的协调者和弱势群体的保护者,政府合理定位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建设及国家发展。就我国房屋征收补偿现状来看,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由于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政府在规划、审批和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角色误区。分析产生这些误区的原因:政府对自身公共角色的僭越、作为“经济人”利益驱使、政府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政府多门行政立法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及政府受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模式的影响等因素。因此,政府应完善房屋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各阶段的角色定位、完善房屋征收补偿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拓宽公民权利救济的途径,最终达到减少和避免由房屋征收补偿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而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