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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农村社区是精准扶贫实践的具体场域,精准扶贫政策将资源和机会输送至农村社区,给贫困地区带来机会和资源的同时也重塑了该地区的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国家资源进入农村社区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国家权力的又一次下沉,而在政策逻辑与乡土规则之间张力下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规模排斥”、“临界农户”等现象,冲击了农村社区中传统的平均主义思想,破坏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进一步加剧了村内的紧张关系,冲击和消解着农村社区的治理能力。因此,通过研究自上而下的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与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对于促进中国反贫困的实践,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强农民的文化适应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以地处集中连片秦巴山区的F社区为研究区域,通过田野调查,结合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和生活研究法等方法进行,基于公共治理理论、国家与社会理论和能力建设理论的基础上,从治理主体、治理内容出发来探究精准扶贫政策对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影响,归纳其治理能力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贫困农村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具体路径,为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实践和理论资源。从精准扶贫对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治理内容和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出发,总结精准扶贫对农村社区治理能力产生的具体变化,继而分析农村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根本路径。本研究的基本结论如下:(1)分析了精准扶贫对贫困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的影响。随着“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农村社区,村域内的生活主体更加多元,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环节的实施过程中,村民、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这三类行动主体利益相互交织且行动逻辑各异,最后导致村民分化程度加剧,村民-村干部的依赖关系断裂,村干部权威缺失,村庄内部出现信任危机等问题。(2)剖析了精准扶贫对贫困农村社区的治理内容的影响。精准扶贫实施后,村内事务增多且村干部的“代理人”角色增强。同时由于政府部门的大力介入和扶贫资金的大力支持,村庄的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可以得到有效供给,但是也造成了“强政府,弱村社”的供给模式,使得村社集体先天不足且后天发展也缺乏动力。并且帮扶单位能力的差异性而造成了基础资源的分配不均衡,村庄内部区域发展失衡。(3)总结了精准扶贫对贫困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影响。在市场流动、政权下乡、精准扶贫的共同作用下,传统乡土社会的治理结构也发生着改变,熟人社会逐渐“陌生化”,在利益博弈面前,各个行动主体为了获取资源而不断强化关系。村域内部“自己人”和“外人”的角色随着资源又开始重新界定,传统的差序格局偏向“工具理性化”的特征。(4)探索了农村社区能力建设的实现路径。所谓治理能力就是社区内部的多元主体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村庄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所体现的总和。吸纳乡村精英回流,培育新型乡贤,提升治理主体的综合性能力是关键因素。同时,构建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形成横向和纵向的两条治理路径以确保政府部门资源的下输和基层社会信息的上传,夯实治理的组织基础。另外,重视乡土社会中的乡土性元素和特色治理资源,依据差序格局来进行差序治理,通过关系控制来消解社区矛盾,建立规范的约束制度,实现集体记忆和社区意识的重塑,为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内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