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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国的民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又面临着新的挑战,突出表现在民族发展的不协调,直接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缩小民族地区差别,使各民族健康发展、协调发展,中国共产党布署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方针和举措。2003年胡锦涛同志提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为民族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民族协调发展为主题,探讨如何通过民族协调发展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论文运用文献研究方法、社会系统论的分析方法,在分析我国民族八省区发展中出现的民族之间、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与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与社会之间、民族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不协调现象基础上,确定了民族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两个共同”的原则;民族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民族之间、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与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与社会之间、民族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民族协调发展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民族协调发展的主要路径是:建立民族协调发展机构、民族发展的内部激励机制、民族利益关系调节机制、社会整合和控制机制、生态平衡机制和协调发展的绩效评估机制;构建区域发展实体;实施均衡发展与非均衡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等。这些观点和建议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综合思考得出的自主性见解。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在民族发展和地区协调发展理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民族协调发展,并以此为核心概念进行研究。(2)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民族发展结合起来,在以往民族跨越式发展研究的基础上强调协调发展,并依据和谐社会的目标内容,提出民族协调发展的原则和要求。(3)在民族协调发展的路径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和观点,如:民族协调发展机构及其构成、职能;建立民族协调发展的绩效评估机制;生态价值的社会化;构建区域发展实体;实施均衡与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等。(4)在研究中归纳整理出了民族八省区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主要统计数据,为今后研究民族发展问题提供了一些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