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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存在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出现不少豆腐渣工程,出现“大楼起来了,干部倒下了”等现象,全国不少交通厅长、副厅长“相继落马”,工程领域反腐败工作刻不容缓。其中,建立相应的机制,防止腐败的发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文简要介绍了招投标制度的起源和我国招投标的历史沿革,分析了我国工程招投标中腐败的具体表现、发生的原因和产生的严重危害,并将腐败分为人伦性腐败和制度性腐败。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招投标的理论基础,指出招投标这种制度能够起到择优选择的作用,但同时指出招投标制度的良好运行是建立在几个假设条件之上的。引入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人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指出腐败是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表现,防止腐败其实就是如何减弱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分析了如何规范工程招投标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即如何防止人伦性腐败的发生,分析了如何规范政府、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的行为,重点提出了规范招投标中政府行为的建议和措施。提出了如何从完善相应制度着手来防止招投标中的腐败,主要分析了如何完善改进我国现行的招标方式和评标定标制度,并提出将模糊综合评判这一先进思想运用到评标中,并用实例进行了论证,这能够很好解决传统方法的不足。 本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寻找学科的结合点、交叉点,结合我国的国情较好的阐述了我国工程招投标中防腐败的措施和建议,具有比较大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