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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课程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方式成为教学实践的主流思想。尤其是关于探究学习各方面的研究无论是实践方面还是基本理论方面都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研究多涉及探究性学习的渊源、内涵、价值、规范性、实践、其与教育技术关系等方面。研究中发现,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对课内探究性学习的研究,而对课外探究性学习则关心甚少。并且大多数研究也只是泛泛而谈,对实际没有深入的指导意义。地理学作为一门区域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特别强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和学科特点决定了进行课外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学生只有走出课堂,利用第二课堂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掌握理论知识,最终提高各方面素质。本文以深圳市宝安区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为例,选取高一、高二、高三的三个年级文科生和部分地理教师为样本,采用问卷调查法和个别访谈法对学生及教师在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认识及实践上的认识进行调研。具体内容包括对学生及教师在探究性学习,特别是课外探究性学习的态度及内容选取,组织方案上进行调查。征求学生和老师的意见。通过调查问卷及个别访谈,将数据作整理分析,在对地理教材内容体系和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理论支撑分析的基础上得出适合进行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的内容,内容要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智特点,对于高年级和低年级同学进行地理课外探究应选取不同的内容,一些相对复杂的探究内容己经可以交给高中阶段学习;同时更要符合地区的特殊性,要考虑到本地特殊的地理环境,体现地理课外探究的地域性特点,另外,对一个地区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也有特殊性的区分;最后给利用对不同的地理知识类型进行探讨,分析其是否适合进行课外探性学习,并给以归类,其中,感性知识侧重识记为主,不提提倡采用探究的方式;理性知识中的一部分适合搞探究教学,其中,适合进行课外探究的是当数地理规律和地理成因两部分内容;第三种知识是迁移运用知识,一般认为这些知识是适合进行课外探究性教学的。最后得出结论对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内容的选取策略是考虑三个方面内容,综合考虑确定的。对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组织对策的研究认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选取,一类是人员的组织模式,另一类是活动组织模式,也就是说,首先根据选定内容、学生特点和新课程标准要求确定进行课外探究性学习的活动目标,之后根据目标选取相应的活动组织模式,根据新课程标准,本文进行了细化分为地理参观、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和地理专题调查研究四种模式。分别论述其基本组织方案和案例选取;对于人员组织模式是贯穿在活动组织模式中的,对于不同的知识选取人员侧重不同的组织模式,协调各方面力量。一项活动的最终亮点在于它的评价机制,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的评价对策。在论述评价原则基础上给定评价指标体系,分三级,一级为知识的增容、人格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与课外探究性学习的价值解读一一对应,并确定权重。一级下设五大二级指标,分为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块,最后,细化为三级指标,具有可操作性。最终给出四种评价方式,其中自我评价考虑到学生自主性不强,所以设置列表进行评价,指向性明确。最后一部分为总结。对进行课外探究性学习的内容确定、组织方略及评价方法等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指出相关研究的不足之处。最后论文认为:地理教学应该充分发挥课外资源的作用,选取适当的内容,开展地理课外探究性学习,提高学生各方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