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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底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为2018年税制改革确定了基调:继续税收制度深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税收规范的制度体系。因此,2018年加快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框架势在必行。全面营改增已经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领域,环保税也于今年正式实施,资源税政策也在逐步调整到位,接下来的税制改革重点势必为消费税。而现行消费税在功能定位上的不明确使得消费税发挥的作用有限,尤其是调节作用有限,进而没有充分发挥出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分析研究消费税所具有的收入分配效应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本文利用2000年-2012年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国内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利用基尼指数运算方式,探寻消费税与收入分配效应之间内在联系。首先对洛伦兹曲线进行回归,再通过回归出的洛伦兹曲线及基尼系数的公式对消费税税前税后的基尼系数进行测算,最后通过消费税征收前后引起的基尼系数改变量测算出我国国内消费税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测算结果表明,整体而言,消费税的征收会带来收入分配的负效应,但其累进性也在逐渐显现。第二,构建ELES(扩展线性支出)模型,将2000年-2006年与2007年-2012年两个阶段七个收入水平下城镇居民在八大类商品的“人均消费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对应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解释变量,以探寻哪几个商品类别对不同居民间收入差距的调节起着正向影响。而经过实证可以发现,2007年作为一个转折,自此消费税的收入调节功能逐渐显现,且具有正效应的商品大类从医疗保健扩大到住房、交通、杂货和服务,因此,对这几类商品征收消费税有利于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消费税改革需要增加或减少税收范围。第三,在前一部分实证分析的基础之上,分析中国消费税改革宏、微观环境,对比结合其他国家在消费税税制上的制度安排和先进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对我国消费税政策调整及税制改革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更好实现消费税调节收入在分配的功能目标:调整消费税功能定位,明确目标;将奢侈品、高档消费行为等纳入征税范围;科学设计消费税税率,同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制改革协调发展;将征税环节后移,将价内税改成价外税,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效率;合理分配利用中央和地方的消费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