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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国的农村普法工作在制度模式和管理考核机制方面存在欠缺。笔者针对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了本论文的中心研究点:第一,以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为研究对象,总结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第二,分析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第三,建构完善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合理化对策建议。笔者运用了文献法、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利用人力资源这一理论基础,结合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经验:一是立足实际,创新组团化的农村普法队伍。二是创新队伍选拔模式,真正做到人尽其用。三是借用兼职模式,扩充队伍数量。H镇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不足之处:一是建设主体不明确,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设主体涉及部门有上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各市直部门的法制机构,建设主体多而不直接,造成管理缺失。二是人员数量不够。专业农村普法教育队伍与全镇的农民人口数量比例为1:320,一名兼职的专业农村普法教育人员要完成对320名农民的普法工作,这是非常难实现的。三是人员流动性大。四是队伍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普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五是队伍缺乏积极性。对普法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形式主义走流程,缺乏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针对这些问题,总结了原因:一是上层机构内设组织问题,缺乏统筹的部门安排。二是市镇两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建设的关注度不够,普法教育工作沦为了执法的附属品。三是职能与编制不配套。各个单位编制与人员紧张,往往身兼数职。四是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重使用,轻培养和监督。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缺乏法律教育培训和实质性的监督。五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物质保障不足。对专业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缺乏长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和物质保障。对策分析:一是明确建设主体。二是强化认识,扩大人员。三是培养专职社会普法志愿者。四是强化对农村普法教育队伍的培养与监督。五是用活人力资源理论,鼓足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