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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为了增强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实力,将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间接税返回给出口企业,从而降低其经营成本,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可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有利于促进自由贸易,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出口退税制度扮演着着越来越关键的角色。经过多年的摸索,我国已经搭建起了较为完善的退税法律制度框架,不过出口退税制度的实践却告诉我们,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制度的价值并没有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来,在立法保障性、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在介绍我国的出口退税法律制度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辩证地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从理论、实践角度着手,对出口退税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有关国外经验,有针对性地从不同方面对我国出口退税法律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在世贸组织给出的规范框架内,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适当结合国外在退税领域的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性来制定出口退税法律制度。建议提高立法位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管理条例》并在条件成熟时使其上升为法律,制定《中华人民出口退税法》以增加其刚性,为我国出口退税法律制度提供系统的规范的指导。各国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充分考虑国际模式同本国国情的有机结合,借鉴外国不同的该方面的相关经验和对现行体系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的研究,实体性规定包括:适当扩大出口退税税种范围,把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更多的税种全部纳入到退税范围中来;结合我国的国情及全球经济态势,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宏观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实施差异性的出口退税率;而且还要根据国际经验逐步放宽对出口退税主体的限制性条件。程序性方面的完善建议有:简化申报流程,提高退税效率,并设置“滞退金”制度予以保障,建立顺畅的救济途径,从日常管理和分类标准等方面完善对出口企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