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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转移到网络上去完成,同时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约,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其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和无接触性的特点。与部分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情况相比,我国电子政务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对传统的政务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法律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建立在信息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公文合法性以及行政程序规范化等问题息息相关,也产生一系列的行政法律关系问题。它必然会对传统的行政意识、行政价值、行政心理等构成的行政文化产生挑战,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以适应行政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本文通过研究借鉴国外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提出了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建设等建议措施。
论文首先厘定了电子政务的概念,介绍了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及无接触性等特点,通过对其它国家电子政务应用的研究,采取比较的研究方法,阐释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应用和发展。
在论文的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推行电子政务所引起的行政法律问题,从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与电子公文的合法性问题;电子政务与行政程序规范化问题三个视角进行了阐释。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环节,主要论述了政务网站空心化问题、部门信息垄断化问题、法律冲突问题等方面内容。电子政务与电子公文的合法性问题这一环节,首先介绍了电子公文的概念和种类,然后顺次论述了电子公文的特点和合法性问题。电子政务与行政程序规范化问题则是从网上交互式办公与传统行政程序的矛盾与网上交互式办公对行政程序的规范化要求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也是本文研究的价值所在,重点阐述了解决我国电子政务中行政法律关系的路径。通过对国外解决电子政务中问题的方法和路径的研究,要求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适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环境。而建立的过程又需要电子政务建设与行政改革密切结合。最后论述了我国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指出应该从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促进政府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建设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