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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的研究乃是政治制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为学者们所重视。在唐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对于地方职官的研究虽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于县令的研究还相对薄弱。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以河南河北道为中心,从县令的出身、职掌、迁转、大族联姻以及县令与内宠宦官、僚佐胥吏、军队、节度使的关系等方面入手,对唐代县令作进一步的研究。
本文共分八章,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主要对唐代县令的研究概况进行了综述,提出了文章的研究目的、方法及所运用的文献资料。
第二章,对唐以前的县制及县令的历史沿革作了简单的回顾。
第三章,对唐代前后期河南河北道县令的郡望及出身进行了较为精确的统计与分析。通过对唐代前后期河南河北道县令的郡望统计,笔者认为无论在唐代前期还是在唐代后期,河南河北道的县令均以士家大族为主体。通过对唐代河南河北道县令出身的考察,得出了在唐代前期河南河北道县令以门荫出身的最多,科举的次之,其它类的最少,在其它类出身里以隋官出身所占比例最大的结论。唐代后期河南河北道的县令出身主要以科举为主,以门荫和其它方式出身的人员所占比例明显下降,这说明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政府对县令的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第四章,从思想文化、理财、执法除弊、社会治安与社会救济、祭祀礼仪、建筑水利等方面对县令的职掌进行论述,并得出了县令的职掌前期侧重于教化、社会救济、兴修水利,后期则侧重于召集逃户、征纳赋税、守卫县域的结论。
第五章主要以数据对唐代河南河北道县令的迁入、迁出职官进行统计与研究,进而试以揭示其前后期的变化。通过对唐代前后期河南河北道县令迁入职官的分析,得到了以下的认识:
首先,唐代前期县令的迁入职官来自的机构具有广泛性,主以地方行政机构职官迁入者为最,在地方行政机构中又以州级行政机构职官迁入的最多,县级行政机构职官次之。唐代后期县令迁入职官仍以地方机构的职官为主,由三省迁入的次之。在地方行政机构中以县级行政机构职官迁入的最多,州级行政机构职官次之。
其次,唐政府对县令的迁出职官虽然有一些政策上的倾向,但是笔者通过数据统计,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无论是在唐代前期还是在唐代后期,县令的迁出职官均以地方行政机构的职官为主,其中以迁向县级行政机构职官最多,州级行政机构职官次之。
第六章,主要探讨了唐代中上层士人及县令的大族联姻问题。本章首先对唐代中上层士人中大族联姻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其次以较为精确的数据对唐代前后期县令的大族联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统计与分析得出:无论在唐代前期还是后期,中上层士人中大族联姻的比例皆在三分之一以上;县令中大族联姻的比例也在三分之一以上,而且后期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前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第七章,主要对县令与内宠宦官、僚佐胥吏、军队藩镇的关系加以论述。唐代前期县令能够依法惩治内宠宦官,但是到了唐代后期随着宦官势力的膨胀,县令便受制于内宠宦官了。县令对僚佐胥吏都有监察权,对僚佐没有任免权、惩罚权,对胥吏则有。藩镇割据是唐代后期一道特殊的政治景观,由于其军事势力的膨胀,将军可以杖杀县令,藩镇统治之下县令的生杀权、收赋权、任免权已经完全集中于节度使之手。
第八章,结语。对全文主要观点进行了概括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