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优化研究 ——以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为例

来源 :东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xd198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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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是当前中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项治理模式。协同治理不仅可以将社会治理工作由政府单边行动转为政府和其他行动主体的联合行动,而且更突出强调通过增强各行动主体的能力和一系列协同机制的设计,可以解决社会治理联合行动中多元主体协同增效的问题。2019年12月底,武汉市疾控中心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这次疫情体现出我国集中优势力量办大事的治理效能,同时也暴露出在疫情防控初期信息不透明,资源整合和分配不合理,出现谣言等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可以使多主体共同参与到疫情防控中去,不仅可以提高疫情防控的效果,还能不断增强各行动主体的协同能力,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有益探索。本研究选取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作为研究样本,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风险治理理论和优化理论,提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并据此探讨了当前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实践中涉及到的行动主体、协同行为、取得的经验以及协同治理优化的必要性和原因,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提出了优化路径。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多数行动主体的角色地位随着防控阶段和协同行为的不同而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但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地位相对稳定,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协同治理机制。协同行为在整个疫情防控时期呈现出阶段性的差异,一方面协同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另一方面在不同防控阶段协同行为的频数是不同的,代表着每个阶段的防控核心任务是不断变化着的。本文总结了浙江省疫情防控所取得的经验,有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协同主体具有相互依赖性、交互式的信息共享、大数据为防疫提供强有力支撑、落实责任分担和监督问责以及疫情防控彰显人文关怀;提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优化的必要性和原因,具体有协同治理的显著优势、行动主体的协同能力发挥不足、行动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差异、风险社会带来的结构性紧张以及行政生态环境尚不成熟;然后基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经验、以及协同治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从制度设计、协同能力和社会信任三个维度来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以期多元行动主体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协同治理机制有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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