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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该决策从10个方面概括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努力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改革生态文明体制,建立生态文明制度。2013年,近100个地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研究工作。2014年,第一批被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57个地区正式产生。2011年青浦区正式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2015年12月,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青浦区正式被列为第二批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区。根据青浦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青浦区全面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明确了国家生态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截止2017年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将全面完成,从而形成“人人知晓生态理念、健康发展生态经济、有序完善生态环境、挖掘更新居住环境、创新完善保障制度”的生态、宜居的绿色之城,真正从“环境治理水平、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节约情况”等方面,努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用心打造绿色生态人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的上善之城。作为生态城市建设中重要指标之一的城市绿化建设,对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城市绿化建设达要到一定的品质,另一方面还要求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一定程度。然而,落后的城市绿化管理水平一方面制约了青浦城市绿化建设新一轮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城市绿化管理过程中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诸多矛盾。为了实现青浦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稳定,探索一种新的城市绿化管机制已势在必行。本文通过运用治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公众参与的“阶梯理论”,一是简述了城市绿化管理的内涵及意义;二是阐述了传统城市绿化管理的现状和公众参与在城市绿化管理过程中的影响效应,创新提出了分阶段公众参与机制参与城市绿化管理;三是以青浦区为例,分析了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分阶段公众参与城市绿化管理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针对性地提出实现创新分阶段公众参与机制的相关对策。本文通过运用文献综合研究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总结出分阶段公众参与机制的创新研究对于化解城市绿化管理现有矛盾、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对青浦区最终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