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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长期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治国方略。2006年2月,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中》,中共中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2007年,在《中国政党制度》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大特点。"这两份报告相继提出以后,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学术界也相继明确"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概念。直到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首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新概念,其内涵涵盖了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两部分,从宏观层面对制度建设进行了筹措和部署,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系列讲话中,概括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理论基础,总结了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同时又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出路。本文试图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制度建设、内涵探究、逻辑发展以及时代价值等方面对习近平协商民主思想作出系统、深入地探析。论文除导论外,大致分为四个部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以及习近平协商民主思想的时代价值。第一章为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方法与思路。第二章,介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理论基础,总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第三章介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构成。第四章,探讨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在十八大以后,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进行了科学概括,在此基础上对机制创新提出了指导建议,倡导丰富协商主体。第五章论述习近平协商民主思想的时代价值,肯定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正确性,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