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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为避免类似安然事件的发生,国际上颁布并推行了更加严格的内控法案——《塞班斯法案》,随后,更多的经济学家和研究人员投身到了公司治理这一课题中,希望能够用完善的内控制度,减少因内控缺陷导致的巨大经济损失,继而涌现出了大量有关内部控制的中外文献。然而,十几年间的研究仍主要围绕着公司业绩和内控体系的相关性展开,除此之外,对其他相关研究的关注度则较小,如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所有权归属于国家还是非国家是否会影响内控体系的架构?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权力大小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产生积极还是消极的影响?高管权力是否受限、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会直接造成上市公司的绩效差异?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在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完善的我国,由于经济环境和相关制度尚不成熟健全,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仍然需要不断的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由政府任命和指派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虽然在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方面较其他高管可能略逊一筹,但却可以凭借其丰富的人脉和背景资源,带给国有控股企业更大的竞争优势。正是基于此种背景,国有控股企业往往可以凭借其背景和资源在融资渠道、技术获取、市场拓展等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支持。此外,五千年的历史文化潜移默化的加重了君主集权、阶级至上的腐朽观念,这种观念无形中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某些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权力过度膨胀、“一言堂”这种本不应出现的现象在我国变得普遍且严重。回望近年来我国在上市公司内控披露方面所做的工作,不难发现,内部控制指数都在不断攀升,但仍有很多内控披露方面的问题值得思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权力大小是否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产生影响?产生何种影响?继而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怎样的传导作用?不同产权性质下,这种影响作用是否相同?本文正是就上述疑问,提取相应的数据,结合相关经验和模型,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分析和检验。本文实证以2012-2015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研究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高管集权、内部控制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绩效;高管组织权、高管所有权的集中与公司绩效没有明显的直接关系;在国有控股公司,高管组织权的过度集中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降低公司绩效水平;而高管所有权因国有企业高管持股较少,虽然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产生正面影响,但是效果不显著。在非国有控股公司,高管组织权的过度集中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产生正面影响,进而提高公司绩效水平;而高管所有权的集中则会抑制内部控制对公司绩效的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