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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一样,它是商标使用人在长期的市场活动中使用和经营的一种可视性商业标志,它具备了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是商标使用人劳动和智力的结晶,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我国法律确定是商标注册原则,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属性和法律地位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找不到准确的定位,因此在实践中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救济和行政管理十分混乱,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很容易遭受到各种形式的侵犯,但其在寻求法律保护时却往往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因此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加强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显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在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下,全面解读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属性和法理依据,横向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为完善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本文的第一章从未注册商标的涵义入手,对未注册商标的存在原因,侵权形式,保护依据等进行分析,以全面解析未注册商标的基本理论,为全文做好铺垫。第二章对涉及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国际公约,以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规定进行比较法观察,解读其各个不同之处,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供可行的思路。第三章,具体分析我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的立法现状,评析其不足之处,并提出笔者针对性的完善建议。本文的结论是:未注册商标凝聚了其经营者的无形劳动力,依据我国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处理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权与商标专用权冲突时,应赋予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继续使用其商标的限制权利,以弥补商标注册原则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