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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对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拉内需、保增长成为政府经济工作重点的条件下,正确定位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研究房地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总量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具有比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虽然政府倾向于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的结论,但学术界争议一直很大,争议的根源在于缺乏一套相对全面系统的客观评价标准。研读国内学者关于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作用的文献时不难发现,在计算贡献率时,没有考虑到对房地产业核算数据上面存在不足,而且往往只看到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并没有考虑通过产业关联而造成的间接影响。利用投入产出分析法研究房地产对相关产业的影响时,所采用的最近数据是2002年投入产出表,得出的结论时效性不强。因而,笔者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支柱产业地位相对客观的评价标准;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直接贡献的多角度衡量和间接贡献的测算以及全新数据下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影响的新特点。
总体而言,笔者将从产业发展角度,建立支柱产业的评价标准,分析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同时,利用历年的统计数据,基于投入产出分析等方法深入研究了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和对相关产业的影响,并结合当前金融危机对房地产业造成的挑战,探讨了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
具体来说,首先需要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剖析房地产业的特征,构建房地产运行机制的基本构架,并从房价、成交量、房地产投资和行业集中度等角度分析房地产业的运行现状。
接着,从产业功能定位的角度分析我国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笔者从支柱产业应具有的特征出发,分析国外支柱产业选择准则的理论,并借鉴以前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产业关联度和带动力为主要标准,辅以产业增加值比重、市场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贡献程度、科技含量、对提高就业率的贡献等次要标准的评价体系。依据该评价体系,逐条分析,得出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结论。
然后,利用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分析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程度。从产业增加值、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三个角度全面分析了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后,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直接贡献率平均为16.48%,贡献百分点为1.55左右。另外,通过建立间接贡献模型,计算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结果显示间接贡献占总贡献的比例约为36%,从而计算出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总贡献率在25%左右,总贡献百分点约为2.4。
随后,运用投入产出法,对房地产业通过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结构进行分析。在详细阐述投入产出法的理论基础上,通过RAS法调整2005年的投入产出表,计算相关系数,研究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关联效应和波及程度。结果显示房地产业的关联产业众多,波及面广,而且关联密切产业大多是服务类产业,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房地产业已经进入相对成熟的商业阶段。从波及程度看,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总的带动力系数和推动力系数分别为0.7和0.618,均低于平均水平,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和推动作用不是很明显,但这种作用有增长趋势。依据国外房地产业的发展经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影响作用有进一步提升的潜力。另外,房地产业还具有旁侧效应:增加就业、改善环境和提升区域价值。但是,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不协调发展会导致经济波动风险加大,引起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失衡,这样的副作用同样不能忽视。
最后,对研究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并指出研究过程的不足之处。针对金融危机给我国房地产业带来的挑战,试图对如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应对危机考验,带动经济平稳增长,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往往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被认为是支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研究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由于笔者学术水平、经验及各方面的局限,综观所有的研究内容,其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中某些核算方法与国际其他国家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给国内外同一问题的对比可能会带来不便。但是对可以进行比较的领域,由于水平和时间所限,笔者也没有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基准研究的缺乏使得得出的相关结论可能会缺乏一定的信度。另外,目前理论界对支柱产业选择标准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虽然笔者试图提出了尽量客观全面的支柱产业评价标准,但标准本身的全面性、客观性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是依据已有的经验和数据分析而得,但这种支柱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没有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