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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会计审计市场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展,在为客户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为其提供了除审计服务之外的非审计服务,但非审计服务的开展是否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影响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作为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之外的第三人,其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是否依然能得到有效的保持,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合理开展非审计服务,这些仍然是审计学术界和职业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时至今日,这些问题仍存在争议,仍未达成共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问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审计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这些原因,本作者选择了这个热点问题进行探索。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开展非审计服务问题进行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并通过以委托代理理论、寻租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结论,结合我国特有的研究背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规范研究方面,本文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理论的阐述和非审计服务发展历史和原因的探索,运用了归纳、演绎、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在实证研究方面,主要结合前几年爆发的双安事件,对此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详细分析了安达信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对安然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并针对此案例总结出了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合理发展非审计服务。作者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得出结论的研究思路,主要提出以下观点:1.通过对联合国、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以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非审计服务的划分标准,界定了我国的非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的观点;2.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寻租理论,阐述了非审计服务产生的动因和对审计质量影响的见解;3.通过对“安然事件”的分析,得出了我国对非审计服务应采取鼓励和引导措施的观点;4.提出了我国发展非审计服务应从法律、外部监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理论研究等几个层面进行着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