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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核心问题即国家政权问题。国家政权“有两个方面,即夺取国家政权和巩固发展国家政权。”①政治权力的建立和巩固就涉及到了政治的合法性问题。政治合法性是指政治权力主体拥有并行使某种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和尊严性的依据②。关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的问题,最早明确的提出并分析这类问题的是法国的大思想家卢梭,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就曾经说过“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力,把服从转化为义务。”③,同时他还认为“强力并不构成权力,而人们只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④。每个政权的建立都要解释自身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在本文中明王朝的统治者在王朝的建立过程中也面临着这个问题。
本文主要用政治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从政治与文化,历史与传统以及宗教等几个方面分析了朱元璋建立明朝的合法性的基础、来源和维护这个政权统治合法性的过程。文中指出,明初的君主统治主要反映了马克思·韦伯的有关合法性的理论,即合法性的三个理想类型。同时正如韦伯所说,纯粹的统治类型是不存在的,通常是几种类型交叉在一起。明朝初年的合法性统治中传统型占主导的地位,但是魅力型统治在政权建立的早期也有着特殊的地位。在本文的第一部分,将集中介绍本文所采用的理论内容,主要是讲述政权和政权合法性的理论部分,重点是韦伯的有关政权合法性的理论以及我国传统社会中关于合法政府的一些论述。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讲述朱元璋政权的魅力型统治的资源,这里讲述了朱元璋获得魅力型统治的资源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中国古代的取得天下的传统型模式,也是符合韦伯的魅力型合法性统治的理想模型。朱元璋通过婚姻、同乡等等的方式建立了自己的集团,并且积极的向古代的“明主”模型靠拢,从而扩大自己的影响范围,最终取得了全国政权。第三部分讲述了朱元璋在建国之后积极的维护政权合法性的基础的过程,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方面进行的建设。最后部分主要是对于朱元璋的政权合法性建设进行评价,朱元璋的制度建设,既突出了皇权的无上性,又将皇权彻底的孤立起来。这个制度也充分体现了明代所蕴含的静态化的和刚性化的社会结构,有着乌托邦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