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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攻坚战,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完善商事制度,精简商事登记关联审批事项,优化准入流程,并逐步转变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促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是改革的深层次目的。同时,商事制度改革是由一组制度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在改革的过程当中,一些制度趋于完善,一些新的制度在实践中需要因势利导地调整措施、完善配套。现行介休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符合预期,但仍有问题需要继续深化。本文将在分析改革现状以及问题成因的基础上,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理论依据,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介休商事制度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实现商事制度整体优化。第一章主要是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首先论述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根据文献资料提炼出国内外学者关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之后指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第二章首先介绍了商事制度改革的主体、内容,以及发展历程。商事制度涉及到个体工商户、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公司企业法人等多种主体。从放宽市场准入、创新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按照时间节点梳理了相关政策,通过政策的变化与发展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概述。其次,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对商改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三章介绍了介休商事制度改革的概况,其中包括介休市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绩。但是现实中,存在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存在争议;机构内、部门间对监管要求变化存在滞后性;扶持企业发展的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法制建设滞后;标准不统一规则不详细;信用监管建设落后。第四章以四个省市为代表,列举了天津在名称预核准制度上建立企业名称自主查询申报系统;石家庄在“双随机”抽查制度上:建立“四双四一”双随机抽查理念;北京利用企业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加强失信企业监管;云南在扶持企业的举措上: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大学生众创等新模式发展。根据上述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优化名称预核准操作细则及流程;科学确定监管细则、监管事项及抽取原则;制定详细措施强化失信惩处力度;打造与企业孵化工程相结合的小微企业名录。第五章针对改革中的问题及原因,建议采取的对策有:在商事登记环节对市场主体进行积极引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多举措并重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