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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改制已尘埃落定,进入后改制时代。改制后的企业所有者逐渐成为强势集团,而职工则日渐边缘化为弱势群体,为其代言的工会组织随着企业的改制,功能日趋弱化,尽管有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但无法阻挡这种弱化趋势的发展。近年来,由于企业侵害职工权益而引起的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广大职工迫切要求工会组织能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也希望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工会组织理应承担起为职工说话的责任,发挥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者和维护者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生活中工会组织面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音符,往往显得束手无策。本研究运用了社会冲突理论以及涂尔干的劳动分工理论作为依据,借此来解释改制企业劳资关系的变化,同时,还运用了社会安全阀理论诠释改制后企业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在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假设即“改制后企业工会并没有履行工人代言人的角色,在维护职工权益这一基本职责上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通过对Y市五家企业职工的调查,及30家改制企业的了解,对调查材料进行分析梳理后,验证了前述假设,当前改制企业工会在维权问题上的确处于失语状态。本文就工会组织维权职能缺失的原因从制度、体制、经济和思想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在文章的结尾部分,对当前部分地区试行的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制以及国家强力推行的集体谈判制度进行了讨论。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改制中小企业工会组织维权现状的描述,探讨改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在从行政化的利益一体型向市场化的利益协调型转变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工人代言人的作用。在现实意义上,它将为工会组织提高自身的凝聚力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将为基层工会组织转变观念提供有意义的指导,在政策制定方面也为社会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一套将自上而下的集体谈判制度与自下而上的基层工会直选结合起来的模式。这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过程相结合的模式,是破解工会维权不力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