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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文学文本的通俗电视剧,是中国当代文化中的一个独特存在。本文将小说与电视剧关系进行历时性梳理,并引入文化批评方法,将大众文化纳入研究视阈,分析“改编”赖以产生的独特文化语境,指出改编如何成为可能并产生哪些变异。试图归纳改编自文学文本的通俗电视剧所具有审美特征:世俗化和平民化、类型化、情节剧模式。探究消费文化大潮下,当代作家文学观念的转变和文学创作中的“电视剧”意识。
“改编”使当代文学在叙事技法和文体形态上缀补、丰富而不是取代、僭越了文学传统。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改编”对当代作家也具有远为强大的实际利益诱惑,许多作家笔下处处透露着鲜明影视信息的文字更像是影视剧的“文学脚本”。以非文学方式展开的“文学写作”,实际上是对影像符号资本和文化产业逻辑的全面妥协。
媒介的发展以令人目眩的速度催促着文学以新的姿态表现自己,面对“改编”的诱惑,当代作家只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立场,继续探索当代人类复杂的心灵图景和精神世界,才能用自己的文学灵感和想象力为影视带去新鲜的活力。总而言之,只有在捍守艺术独立性的前提下,影视与小说在互映互动中实现各自的肌体更新和意义重构才成其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