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历史转型时期,制度变迁——尤其是法律变迁——成为鲜明的时代特色。国家每年都制定大量新的法律,也会对原有法律进行适时修改。因此,研究法律的变迁规律就成为很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本研究着眼于法律变迁的过程,运用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等经济学理论,对法律变迁的原因、价值指向、变迁条件、变迁途径、变迁效率进行了全面地分析。全文分三大部分。第一章,法律变迁的价值指向。本部分探讨法律变迁的内在根据,解决“法律为什么会发生变迁?向什么方向变迁?”的问题。法律是人们为了提高合作的效率、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冲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安排。法律之所以发生变迁,或者是由于出现了新的收益机会,原来的制度却限制人们获取这种收益,成为合作和交易的壁垒;或者是由于对收益的分配以及成本的分担产生冲突。也就是“做蛋糕”和“分蛋糕”的问题。法律变迁就是在人们追求“做蛋糕”的效率和“分蛋糕”的公平中实现的。在本部分,笔者以户籍制度变迁为切入点,分析了制度变迁中的效率价值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同时分析了公平价值所包含的两个不同方面:利益分配的公平与负担分配的公平。在制度运行的不同阶段,必须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与之匹配,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否则公平与效率将相互背离。第二章,法律变迁的系统条件。本部分探讨法律变迁的具体条件,解决“法律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变迁?”的问题。法律是社会利益的调整器。法律之所以需要发生变迁,是由于社会利益分配产生了不均衡;而法律之所以能够发生变迁,是由于社会各方利益主体相互博弈并最终达到均衡的结果。由于受到各自收益成本和博弈格局的影响,这种博弈均衡并不是总能够实现的。在本部分,笔者通过《收容遣送制度》的变迁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变迁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具体研究了法律不均衡的原因、在法律变迁中各方充当的角色以及各自的博弈策略,并指出达到博弈均衡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第三章,法律变迁的路径选择。本部分探讨法律变迁的具体途径,解决“法律变迁采取何种方式最有效?法律变迁的途径由什么决定?”的问题。法律变迁的途径并非任意选择的,他受制于历史形成的路径依赖因素。各种变迁模式各有利弊,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加以选择。国家法律变迁分为宪法的变迁和普通法律的变迁两个层次。宪法的变迁有立宪方式的变迁与释宪方式的变迁两种。每一种都是由不同国家具体的国情决定的,中国也不例外。在普通法律的变迁中,又可分为立法修改方式、司法解释方式、法律冲突审查方式等不同的变迁路径。为了优化中国的法律变迁路径,我们应该采取综合的系统化的变迁策略,进一步拓宽法律变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