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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政府施政行为的体现,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及政策的落实情况。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建设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一环,能否发挥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功能,关键在于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采购规模发展迅速,在采购程序规范和监管机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和巨大的采购规模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监管尚显不足。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远未成熟,在很多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监管漏洞,制约了政府采购功能的发挥。因此应该结合实际,探讨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问题所在,完善监管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大多建立了高效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因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便更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会加大责任人的预期风险损失及违规风险成本,从而保证政府采购的规则能够更为有效地获得执行;可以全面发挥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水平,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闲置及浪费。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本文从内容结构上可分为四部分:首先,从理论上概括了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内涵,梳理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发展脉络;其次,阐述了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发展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对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解析其原因;第四,总结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管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最后,借鉴国内外的监管实践经验,提出一套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完善政府采购监管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采购主体建设;加大政府采购流程的监管力度;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化运行机制;重视政府采购监管专业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