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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重要社会现象。但是,如果不对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权力就会被滥用,从而产生腐败,这已经被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权力运行实践所证明。因此,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制约。对于制约权力,在历史上曾形成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等形式。其中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形式影响最大,但是这种权力制约形式主要局限于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内,它忽视了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外的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以社会制约权力作为一种外部控权模式,理应作为一种新的权力制约途径在权力制约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研究社会制约权力,首先需要分析权力和社会的内涵及其内在关系。本文在分析了社会和权力的内涵之基础上,探讨了二者的内在关系,即权力来源于社会,社会决定权力;社会既需要权力,又需要反抗权力的侵蚀;权力社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力量是一种非政治性的力量,而权力是从社会中产生以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一种政治力量,二者互相依存。社会力量是防止权力腐化的一道坚实屏障,因而不能忽视社会力量在权力制约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孟德斯鸠。他所理解的社会制约权力,就是利用一个存在贵族阶层的社会来制衡权力以维护自由。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明确提出了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把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在达尔看来,社会制约权力就是通过发挥独立的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代表人民参与政治来制衡政府权力,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主张积极发挥社会对权力的制约功能,认为社会制约权力,在本质上就是人民自身对权力的制约。综合各种观点中的合理成分,我们认为,社会制约权力就是国家政治权力系统之外的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组织、新闻媒介等社会性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对国家权力进行的监督和制约。社会制约权力具有广泛性、公开性、灵活性、及时性等鲜明特征,因而社会制约权力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权力制约形式所不能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