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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无论是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一种治理活动,其公共属性以及公共利益实现的宗旨都决定了它的发展绝不可能避开对其基本价值——“公共性”的探寻与追求。随着人类社会迈入后工业化时代,公共行政领域的公共性危机日益凸现,加之“技术主义”路线在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盛行,更是将“公共性”的价值追问置于边缘地位。公共性的陨落不仅使公共行政学因面临身份危机而难以良性发展,也给当今政府治理的合理性甚至合法性构成了严峻挑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通过自觉建构行政公共性的理论内涵并客观解析其历史演进逻辑,从而对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复兴与重塑进行探析和畅想。本文认为,行政公共性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共属性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出现领域化分类的产物。以公共利益为基点,行政公共性可以从形而上概括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至上性的价值判断标准及其共识,在形而下则凸显为行政主体在制度和行为上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作为思考与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旨归。通过历史回溯分析,可以看到行政公共性迄今为止经历了“共同性”形态的萌芽阶段、“形式公共性”的生成阶段和“实质公共性”的萌动阶段这样一个历史轨迹。从生成逻辑上讲,行政公共性是“管理行政”取代“统治行政”模式所取得的成果,它的生成是以工业社会为历史起点,以民主法治为政治前提,以公共生活为运行保障,以公共利益为逻辑主线,以行政主体的价值选择为内在动力的。可以预见,未来行政模式的转换必然意味着形式公共性的式微与实质公共性的彰显。沿着行政公共性的历史轨迹与演进逻辑,本文紧扣“公共生活的兴衰”和“行政模式的演进”两大主线,基于对20世纪社会治理模式中形式公共性的批判性考察,来自觉地探寻实质公共性的建构路径。通过对管理行政模式中所蕴含的现代性、工具理性和“中心—边缘”治理结构进行反思,以及对行政公共性的形式与实质之间的契合逻辑的探究与把握,本文尝试从三个向度来对行政公共性的回归进行探寻和畅想:其一,在制度维度上,通过解析当代民主困境的深层机理,提出以协商、对话与合作来形成行为共识,用合作治理这一新的制度形式来替代传统的代议制民主;其二,在组织向度上,从产生于工业社会的官僚制组织已经极不适应后工业社会中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事实出发,探寻合作制组织这一新型组织形态并阐释其公共性与合法性对于官僚制的超越;其三,在伦理向度上,基于对官僚制下伦理关系状况的反思,探索一种新型的“伦理精神”来超越官僚制中“职业意识”的形式公共性。总之,本文认为,公共性价值的回归不可能通过现有行政模式的修缮而获得,而是需要一场以社会合作体系的构建为目标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型来加以实现。本文主要是对行政公共性问题作出的一项基础性与宏观性的理论研究,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在理论上通过对行政公共性概念内涵的描述性和规范性的诠释,为这一主题的研究进行进一步系统和深入的学理分析;另一方面,在实践上通过把握行政公共性的发展脉络及其演进逻辑,从而畅想公共性价值在公共行政领域得以实现的远景。虽然本文未曾在具体、微观的操作性层面对行政公共性的回归进行对策性分析,但是这并不妨碍本文对当代社会治理变革提供一个行政哲学视野的战略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