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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竞争已经从企业与企业之间转移到了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供应链将取代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而上、下游企业间的集成状况决定了供应链的整体绩效,逐渐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因素。供应链将生产过程中物料流,服务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相互融合,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企业可以将自身的财务管理活动与供应链相结合,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这一金融创新产品便由此而诞生。2017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从增加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完善应收账款定义、调整登记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应收账款质押行为的法律可行性以及监管有效性。近些年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成果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较多关注,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成本、股价波动、信息传递以及经营业绩等几个方面,但鲜有针对“供应链关系”这一种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资本的特别关注。供应链关系是企业通过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起来的以产品交易为基础的合作关系,本文将从“客户集中度”的角度研究供应链关系对企业供应链融资的影响作用。本文首先对供应链融资的概念及其演进过程进行了论述,进而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开展模式以及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体进行分析,并通过理论分析对客户集中度与供应链融资行为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其次,以我国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情况反应企业供应链融资行为,以供应商/客户集中度反应样本企业供应链关系稳定性,运用统计描述分析法、非平衡面板的固定效应回归分析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客户集中度的增加既能够为企业带来较高的生产经营稳定性,又可能由于对企业带来的议价能力的下降而增加企业销售费用、降低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所以,客户集中度与企业供应链融资行为的作用关系呈现出“倒U型”的特征。(2)客户集中度与企业供应链融资行为之间的作用关系主要受到议价能力的作为中介变量的调节作用。(3)客户集中度与企业供应链融资行为之间的影响关系在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异质性,在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中,客户集中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为明显。本文的研究主要关注于客户集中度与供应链融资之间的作用关系,将会对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研究领域的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充,并以议价能力作为中介变量研究了两者之间作用的机制与路径,为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以及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