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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关心的问题。金融体系的安全需要与之相适的监管体制的保证。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以巴塞尔Ⅱ为主体的针对微观金融实体的监管,这种监管方式没有考虑到金融实体间的相互影响,从而也不能从宏观上监管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这样,就迫切需要从宏观视角上来对现有的监管体制进行重构、修改和完善。消费者保护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指以消费者保护为目标的金融监管行为,本文研究立足于宏观层面,对宏观金融工程理论进行运用和发展,根据经济主体的性质进行部门划分,将具有监管职能的机构独立出来构成监管部门,因此将宏观金融工程中的四部门理论拓展到五部门分析,即监管部门、公共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等。其次,消费者保护监管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我们将采用宏微观经济学中有关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金融市场上的消费者行为以及金融市场上消费的最优决策规则与宏观均衡等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第三,消费者保护监管建立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本文结合中国金融市场数据对消费者保护监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我国银行市场、证券市场以及保险市场消费者利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所获收益并不能保证在社会平均资本收益率的水平。鉴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在世界范围内造成的广泛影响,我们就危机前后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发展与改革进行研究,一方面就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前世界上较具代表性国家的消费者保护监管状况进行分析,包括采取一级多头监管的日本、二级多头监管的加拿大一级集中单一监管的英国;另一方面对危机后西方金融市场最为发达国家进行的消费者保护监管改革进行总结,包括美国、英国、欧盟和日本等;最后,结合危机前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发展以及危机后消费者保护监管的改革,提出当前国际上消费者保护监管改革的总体趋势,主要是完善法律体系用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设置专门机构执行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设立自律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和强化金融消费者纠纷的处理机制,这为中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特别是消费者保护监管提供一定的实践基础。本文综合运用了金融市场理论、宏微观经济理论以及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在对消费者保护监管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当前国内外消费者保护监管的改革趋势,将消费者保护监管纳入到金融监管的政策目标体系中,结合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以及金融效率监管等构建出符合国际趋势的金融监管框架,同时提出金融监管的进一步定量分析思路。基于此,构建消费者保护监管的体系:从体系的构成要素而言,涉及到监管主体(即监管者)、监管对象(即被监管者)、监管手段和监管目标、以及监管机构设置等要素;从体系的具体职能而言,其包括有法制体系、组织体系和执行体系;从体系的监管范围而言,其涉及银行市场、证券市场以及保险市场等不同领域的消费者保护监管。本文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是引言。从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展开,对消费者保护监管研究所涉及到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管与消费者保护监管等。同时,结合相关研究目标选择本文研究运用的方法和理论,并提出总体思路,进行内容结构的安排。最后根据本文创新点和不足进行展望提出消费者保护监管的进一步研究方向。第二章是文献综述。首先研究金融监管理论的沿革历程,从稳定型、效率型到稳定与效率并重等三个阶段的监管理论进行归纳;其次对金融监管研究的基本问题进行综述,包括关于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模式以及成本收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第三,对消费者保护监管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其与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金融效率监管等另外三个目标之间的联系进行总结。第三章是本文总体研究框架。研究框架的设计通常从思想、框架和内容三个层面进行,本章首先提出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基本目标、运用方法和理论以及达成途径等基本理念,此即思想层面研究;框架层面研究旨在建立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初步进行章节安排;内容层面及针对拟定研究内容提出基本研究思路。第四章是消费者保护监管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运用金融市场失灵理论、宏微观经济理论、宏观金融工程理论等对消费者保护监管所涉及到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包括金融市场失灵与金融监管、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金融市场上的消费行为、消费的最优决策原理与宏观均衡以及宏观金融工程理论的运用和发展等内容,以此作为构建消费者保护监管体系的理论依据。第五章是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消费者保护监管指标体系的设计,结合中国金融市场数据重点分析银行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保护程度,分别比较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与社会资本收益率、投资者收益率与社会资本收益率、投保人收益率和社会资本收益率等方面的差值。研究发现中国三大市场上的实际收益率与社会资本收益率之间的差值较大,消费者利益受均有到不同程度的侵害。第六章是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发展与改革。一方面就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前世界上较具代表性国家的消费者保护监管状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就危机后西方金融市场最为发达国家所进行的消费者保护监管改革进行归纳,据此提出国际上消费者保护监管改革的总体趋势,为中国构建金融监管体系特别加强消费者保护监管提供一定的实践基础。第七章是中国消费者保护监管体系的设计。本章基于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金融市场基本状况,就消费者保护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与范围、监管目标、监管工具与监管原则以及组织机构设置等进行概述,并从法制体系、组织体系和执行体系三个层面构建消费者保护监管的基本体系。本章内容还包括对金融监管体系中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内容的具体阐述。微观审慎监管的目标一般指消费者保护,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是减少一国GDP的损失,但从某种程度上说,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都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宏观审慎监管的执行虽然有时与消费者保护的目标有所偏离,但从根本上宏观审慎监管的最后目标还是要使一国的金融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最后,重点研究银行、证券、保险等三大市场上消费者保护监管的主要内容。第八章是结论及政策建议。本章综合全文各部份进行总结得出结论,同时结合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趋势、中国消费者保护监管现状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市场上消费者利益保护状况等内容,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层面提出加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特别是消费者保护监管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