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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由于这种供述证据出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性,在封建社会,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将其作为寻求其他证据、侦破案件、定罪量刑的最重要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最多的证据也是口供。随着民主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加强证据立法、规范执法、保护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而我国立法粗漏,有关口供的规定非常简单,只规定了口供的审查判断、违法口供的排除、口供的补强等内容,这种规定远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所以本文将对刑事诉讼中的口供的基础、特征、分类、作用及口供的历史与现状作以阐述,并对口供的证明力、规则、运用及相关问题作以研究。本文共分五部分加以论述:第一部分是口供的定义、基础、特征、分类和作用。通过口供的概述,笔者认为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向公安司法机关、辩护人所做的供述和辩解。它的特征是真实与虚假并存、反复性与稳定性交错、证明力既强又弱;口供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口供制度的从古到今的历史发展以及现代口供制度的形成和我国口供现状的评析。第三部分是对口供的证据能力、证明力及相关规则分析。从不同国家、地区及我国对口供的不同规定和要求分析了口供的任意性规则、补强规则和口供的特殊问题第四部分是口供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讯问是收集口供的手段,讯问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口供证据合法性的根本保证。对口供的审查判断要看口供收集的手段是否合法,口供是否合理,与其它证据是否一致,与案件是否一致。第五部分是口供与相关问题的研究及对策。实践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口供的行为屡禁不止、广泛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文中都做了阐述。第六部分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