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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第二次修正,明确确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算起,我国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个年头。在这十年中,我国对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的建设,立足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勇于实践,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使得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日益完善。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驰名商标保护方面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异化现象,这些问题与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立法本意相违背,扭曲了驰名商标的真正含义,加大了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难度。对于上述问题,我国于2009年先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以期来完善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欲从司法实务中的真实案例入手,参照国际、国内相关立法,参考相关学者的见解和观点,并结合我国部分省份近年来对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审判实务的调研总结,来进一步研究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问题,以期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做出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驰名商标的概念界定问题,通过对驰名商标概念的准确界定,为下文进一步研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制度打好基础;第二部分主要论述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制度,具体包括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概述(主要涉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概念、性质、范围等内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主体、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标准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实践情况;第三部分主要论述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通过对国外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研究来对比论述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具体包括国外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主要论及国际公约、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相关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和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涉及驰名商标保护对象、范围和保护历程等内容);第四部分主要论述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与保护中尚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