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晚清义利观是传统义利观的转型时期,出现多种义利观交替并存的现象。本文主要叙述分析晚清时期义利观的发展演变、自身特点及不同代表人物思想之间的内在历史、逻辑关系;同时探讨晚清义利观发展演变的社会背景以及社会历史对伦理道德的影响;此外,就晚清义利观下的群己关系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规范作用也进行了专门探讨。 晚清义利观的发展演变,按时间顺序从纵向考察,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鸦片战争时期的义利观;洋务运动时期的义利观;戊戌维新时期的义利观;辛亥革命时期的义利观。从横向考察,晚清的义、利及义利观较之传统义利观都有不同程度的丰富和发展。从事实的角度看,晚清思想家都主张义利统一,但从价值的角度看,晚清义利观依然存在重义和重利两种倾向,其义利观是在取得重义或重利的立场后而展开的。晚清义利观的发展趋势是由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向义利并重的近代观念发展。 晚清的“义”始终处在一种动态的演变过程中,“义”的内容不断变化和拓展。晚清“义”的发展演变过程,就是对旧“义”不断否定,和构建新“义”的历史过程,即从封建伦理道德向资产阶级伦理道德转变的过程,表现出由德性原则到利益原则,由价值道德观到规则道德观,由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由重私德到重公德的特点。 晚清的“利”也始终处在一种动态的演变过程中。由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到重工、重商;由“讳言利”到“言商不讳利”;由黜奢崇俭到黜俭崇奢;由以农为本到“农工商皆本”。“利”的演变具有递进性,从重商到重工再到“农工商皆本”,体现了近代中国人对西方认识的不断深化。从“利”的层次看,不仅涉及个人之私利,而且涉及国家、民族之公利。 晚清义利观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趋势,即由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向义利并重的近代观念发展,这是其特点之一;晚清义利观与救亡意识形影相随,紧密结合,包含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这是其特点之二;此外,晚清义利观是对传统义利观的继承与发展。 晚清义利观下的群己关系,涉及利己与利他、独与群等重要方面,将西方的利己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群体观念融合在一起,强调个人与社会相结合,强调个体对社会的责任,避免了极端利己主义的产生,给西方合理利己主义打下了中国烙印,在文化上表现出中西二元价值取向。 义利并重的义利观并未在晚清社会占据主导地位,并未完全付诸于实践。然而,晚清义利观的发展演变符合历史的前进脉搏,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进步意义,对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