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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定级是根据影响耕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区位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对耕地质量进行评估。耕地定级主要体现耕地自然质量、实际可能的利用水平和效益的不同而造成耕地生产水平的差异。耕地定级成果主要为县域内耕地质量的占补平衡、耕地基准地价评估和耕地流转等工作服务。本研究对耕地质量等-级-价体系理论进行了浅入的分析,以及对耕地定级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南昌县县域内所有耕地为研究对象,采用ArcGIS作为处理数据的平台,运用修正法和样地法分别对南昌县耕地进行定级,并对比分析两种方法定级的结果,针对两种方法定级结果差异单元,将其提取出来,依据定级主导因素原则,对差异单元进行分割细化,然后以分割后的单元为评价单元,再一次定级,再结合两种方法一致的结果单元,得到最终的南昌县耕地级别成果。本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根据南昌县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情况,南昌县修正法定级结果,主要从耕地区位条件反映耕地质量的差异。修正法定级适用于已完成耕地分等成果的区域,它能很好的将分等成果和定级成果衔接,达到承上的作用,启下作用体现在为耕地估价提供基础依据,为实现等-级-价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很少运用样地法定级,南昌县样地法定级验证了其可行性,重在体现区域内各定级因素对耕地质量的影响,定级结果在区域内具有可比性;在今后的定级工作中,样地法可以尝试应用于全国耕地定级工作中。(2)通过对修正法与样地法定级结果的比较分析研究,分析得出两种定级方法具一定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针对定级结果差异的单元,依据主导因素原则,将差异单元受不同程度城镇影响进行分割细化,然后以分割后的单元为评价单元,再次定级,最后结合两种方法定级一致的结果得到最终的耕地定级成果。(3)通过对差异单元的处理,得到南昌县最终的定级成果。南昌县耕地级别划分为八级别,以五、六级为主,南昌县耕地肥力适中,生产潜力水平稳定。一级耕地面积为1780.18hm~2;二级耕地面积为4737.58hm~2;三级耕地面积为7808.44hm~2;四级耕地面积为12163.95hm~2;五级耕地面积为16686.42hm~2;六级耕地面积为17000.56hm~2;七级耕地面积为13866.65hm~2;八级耕地面积为4195.89hm~2。耕地级别越高,耕地质量越好,综合分析南昌县耕地质量较好,肥力适中,作物生产潜力较稳定。研究认为:通过两种方法对比的研究和结合主导因素原则得出的定级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为耕地定级提供一定的科学合理指导意义,同时也为类似区域耕地定级提供了一定程度上可行性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