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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现代社会中企业的典型组织形态,公司法人制度的创立使公司获得了独立人格,并赋予股东以有限责任,极大的刺激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和制度上将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绝对化,使得公司法人制度在推动经济极大发展的同时,也为各种各样滥用公司人格谋取不正当利益创造了机会,带来了严重的公司问题。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公司问题”,如何来尽量避免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带来的弊端,许多国家一直都在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其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成果。该制度首先被美国所确立,后为英、德、日所继受,成为公司法人制度的重要补充,对解决长期困扰西方经济的“公司问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改革开放后,公司法律制度开始在我国确立,1993年公司法颁布后,公司法人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公司法律制度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同时经济发展中带有规律性的“公司问题”也日益显露,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解决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我国现有法律的框架体系是不够的,因此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这一解决西方国家滥用公司人格的法律成果能否引入我国的探讨也提到了日程上来。但是该制度在国外是以判例形式存在,与我国成文法的传统不相吻合,其适用理由、适用范围等方面还缺乏统一的标准,我国要引入该制度,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使之成为公司法人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调整公司主体的行为。本文试图对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思路进行初步设计,并对具体立法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建立和公司人格制度的完善提供立法参考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内容。 第一章,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概述。本章主要从该制度的含义、特征、与公司人格制度的关系、理论基础等方面来论述。通过对不同含义的分析得出,公司人格否认既包含广义说也包含狭义说的含义,具体是指在承认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为追求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目的,阻止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基于公司制度或法人制度的本质目的,否认公司人格,追究股东责任的一种制度。公司人格否认不仅仅只是应用在司法判例中,还应将制定法中追究股东有限责任的相关规定视为其范畴之内。该制度只是对特定个案中公司人格的否认,不是对公司人格彻底、永久地剥夺。以此为下文论证该制度的适用要件、适用范围等打下基础。 第二章,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比较法上的观察。作者首先介绍两大法系比较有代表性的多种理论学说,其次通过对美、英、德、日及我国香港具体适用该制度的类型、特征进行考察,并比较该制度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供我国建立该制度进行比较、参考和选择。 第三章,我国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章从我国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论证我国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经非常必要,并具备可行性。 第四章,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特殊公司中的适用问题。这里的特殊公司是指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在这两类公司中最易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第一部分主要从一人公司的类型、现状以及我国是否承认一人公司的角度,论证我国应该建立起对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征求意见稿中的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定予以评析。第二部分主要从我国针对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侵害子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尚无立法规制入手,论证我国应尽快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并试图对母子公司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类型予以总结,祈望能对以后这方面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第五章,建立我国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这是本文着重论述的一章。本章首先通过对判例模式和制定发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论证为防止公司人格否认被滥用,修改、补充和制定成文法是最有效的途径。其次作者试图对我国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一立法设计。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1)建议在将来制定《民法典》和修改《公司法》时,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在其总则部分予以明确规定;(2)在公司法中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予以明确规定或贯彻(3)在公司法中以一般条款规定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以防止被滥用;根据我国国情,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范围的大致框架进行概括性规定:规避法律义务型、回避合同债务型、违法犯罪型、一人公司型、母子公司型、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型等。同时说明,现实生活中,滥用公司人格的具体情形多种多样,难以以立法一一具体规定,只能给出大致框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4)完善公司法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5)关于设立该制度的例外条款的规定。(6)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该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建议在破产法、环保法、竞争法、劳动法、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部门中增加该制度的适用条款。最后着重提出要防止该制度被滥用,并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结语部分,作者指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尽管在理论构造和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但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能够成为补充、发展和完善公司人格制度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