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大数据证据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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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分析方法作为新兴的科技手段在刑事司法领域逐渐发挥重要作用。本文结合当下的大数据证据相关学术研究,着重对大数据的法律地位,审查判断规则,和对刑事诉讼法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重点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本文正文内容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关于大数据证据的概述,概述部分包括大数据证据的定义,大数据证据与其他侦查材料的区分。第二部分主要包括,论证大数据证据适用的现实与理论意义;实务中都有哪些具体表现;通过相关搜索得到一些大数据实践适用的数据以及对此总结出的大数据适用特点等,对大数据的适用进行全方位的阐述。第三部分是对大数据证据能力的探讨,作为全文论证的基础。其中主要是对关联性的论证。第二章是对刑事诉讼中大数据证据的地位的探讨,如前所述,大数据证据的法律地位在在学理上尚存在争议,主要就是证据定位的问题。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观点:包括电子证据说、鉴定意见说、独立证据说等,不同观点各有侧重,本文会对诸多观点进行一一论证,进而寻求解决之道。第三章是对大数据证据的适用规则研究,主要包括四种适用规则即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在取证规则部分,本文从对电子数据的规制和对算法的规制等多个角度探讨和完善取证证据规则。在举证规则问题上,本文主要论证在当前的网络背景下,大数据证据如何适应原始证据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的挑战。质证规则问题上主要包括大数据的形式质证和实质质证,形式质证主要是程序质证,实质质证更多的是保证辩方质证权利包括,完善中立性组织制度,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建立起辩方的反驳机制等。而认证规则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法官对于证据三性的认定,本文在这一段借鉴相关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第四章是笔者通过对大数据证据的研究提出的,引入大数据证据可能对刑事诉讼所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刑事侦查、事实认定、证明标准和印证证明模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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