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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分析评价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的环境质量状况,依据国家标准,对主要蔬菜产地的大气环境、农田灌溉水和农田土壤以及所生产的蔬菜产品中重金属及其有害物质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按标准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布点、采样、检测,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分析其受污染程度,并分析污染物的来源以及污染的途径,为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供科学依据。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蔬菜产地大气环境6个检测点共检测5个项目,样品中二氧化硫含量平均值为0.024 mg/L;氮氧化物含量平均值为0.035 mg/L;氟化物平均值为0.56mg/L;总悬浮颗粒物含量平均值为0.20 mg/L;铅含量平均值为0.0038 mg/L;5种污染物污染水平在标准限量内。8个灌溉水检测点共检测9个项目,检测项目中砷、铅、镉和石油类4个项目均未检出数值。总汞含量平均值为0.00015 mg/kg;六价铬平均值为0.009 mg/kg;氯化物平均值为83.7 mg/kg;氟化物平均值为2.02 mg/kg;pH最大值为8.68,最小值为7.43。所检测9种污染物的检测结果有一个检测点pH值超过国家限量标准,其余项目均未超过限量标准。农田土壤8个检测点共检测7个项目中六六六、滴滴涕两个农药残留项目基本未检出数值。总汞平均值为0.026 mg/kg;铬平均值为18.7mg/kg;总砷平均值为6.3 mg/kg;镉平均值为0.43 mg/kg,铅平均值为12.5 mg/kg,其中有两个检测点镉含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检测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四区蔬菜产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要求,可以进行蔬菜种植。灌溉水基本符合国家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的要求。其中氯化物对灌溉水的影响最大,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土壤基本符合国家无公害产地环境的要求,其中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两个检测点土壤镉含量略微高于国家限量标准,应建议对该地区的土壤环境进行重点监测,并针对镉污染,查找污染源,制定有效的治理方案,对治理效果进行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