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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于1925年由10家轮船公司发起创设,抗战期间会务停顿,战后重建,到1949年公会解散,除去抗战8年,一共经历了16年的发展时间。这段时间内由于帝国主义对中国航业的侵略、抗战的爆发、内战的发生等诸多原因,上海地区的民族航业发展时起时落,但总体趋势是发展的、前进的、向上的。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会员也从起初的10家发展到抗战胜利后1947年的129家,会员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突破了传统会馆与公所对会员地缘、业缘与其他方面严格限制的封闭性、落后性、排他性。公会的组织管理及对外协调能力日渐成熟,越来越具有一个成熟的现代化资产阶级同业团体应具有的各种特征。对外影响力也日益增强,获得了社会各方的重视。
在其存在期间,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通过逐步完善机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入会审查,形成了以会员大会为中心的一整套现代化议事制度,以及内设机构分工明确、运作有序的科层化管理结构。跟传统航业同业组织形式简单,机构不健全,分工不细密相比,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运作方式不断趋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而组织的稳定发展促使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航业发展的规划,这也是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在其存在期间取得了较大业绩的重要原因。
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过渡,不仅仅体现在它的组织结构关系方面,还体现在它的行业管理职能上。其行业管理职能可分为内治和外联两个方面。内治职能在行为上表现为着重维护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外联职能在行为上表现为着重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增加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内治职能是公会职能系统的支撑点,对维护航业秩序、促进航业市场建设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而公会内治职能的实现有赖于外联职能的发挥,外联职能有助于克服行业的狭隘性和分散型,实现公会职能的专业化与跨行业整合。归结来看,公会的内治与外联职能,其根本目的仍是为了维护同业的发展,这点上与旧式行会保持了一致,但由于公会与旧式行会产生的基础不一样,所以在管理职能上与传统行会相比,它对于所属会员轮船公司的内部经营业务并无太多限制,主要还是倾向于外部的维护与服务,社会联络职能大为加强。行业管理职能的现代性越来越明显。
总体而言,上海市轮船业同业公会的现代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整个同业组织现代化的过程,它也是近代中国同业组织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