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深圳大学 |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houqiushe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在发生事故并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下,由保险人向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或者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时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交易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合同形式存在的保险越来越普遍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而以格式合同形式普遍存在的保险合同也因其在促进保险交易时具有简便、快捷、高效以及降低成本等特点而深受保险人的喜爱。因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组成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它在平衡保险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对于保险行为当事人双方以及被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在我国现有保险法中有具体的规定。但是现行保险法主要集中在行政监管部门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审批与备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对免责条款的解释方法以及在无法获得一般解释的情况下所适用的解释原则。然而,现行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规制在立法上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首先,关于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对于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没有具体规定;再次,关于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和相关条款的解释也没有作具体规定;最后,在监管方面也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措施。立法上诸如此类的缺陷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纠纷发生的元凶,同时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频发生。不但对投保一方的合法利益构成了侵害,而且也对保险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以及品牌声誉构成了一定负面影响。法律的匮乏和滞后直接导致实践中法律适用的混乱,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在于理论的模糊与界定不清。所以,通过规范和统一行政监管权、司法裁判权从而不断完善立法,并且以此为出发点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进行更加细致有效的法律规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有必要对《保险法》第十九条重新进行逻辑解读,明确界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以及“说明生效”条款的范围;在取消一般说明的同时引入询问说明规则;在适当的时候还可以引入冷静犹豫期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在行政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监管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需要法官更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其他文献
目的 :探讨柴胡种子预处理对发芽率及后期生长的影响。方法 :采用 4 0℃温水和不同浓度的赤霉素浸种 ,观察发芽率、出苗时间、测量当年和次年植株生长高度及根重。结果 :柴胡
剩余采食量(RFI)是肉牛实际采食量与预期采食量之间的差值,是评定肉牛饲料效率的有效指标。肉牛的能量代谢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其RFI差异,而肉牛瘤胃中复杂的微生物菌群
目的:观察抗焦虑抑郁药物联合奥美拉唑治疗非糜烂性反流病(nonerosive reflux disease,NERD)的疗效。方法:选择122例经质子泵抑制剂(PPI)治疗无效的NERD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
<正>教育自信,说到底是一种文化自信。国人谈自信,特别是谈教育话题,常常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论调,要么妄自菲薄、自怨自艾,要么盲目自大、得意忘形。自卑或膨胀都会蒙蔽双眼,让
综合运用植物素材,采用乔、灌、草的多层次组合,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把小浪底风景区道路系统建设成具有高品位和地域特色的“绿色生态走廊”。
长距离输气管道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需要实时监测管道系统的运行参数,避免发生天然气水合物,堵塞管道系统,给长距离管道输气带来隐患。加强对长距离输气管道系统智能化的研究,
目的探讨血清白细胞介素(IL)-6对老年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NSTEMI)患者预后的预测价值。方法选取NSTEMI患者140例,根据血清IL-6浓度将所有NSTEMI患者分为两组,IL-6阳性组(IL
<正>一2011年初,参加清华大学史天健教授追思会,临其境,缅其人,忆其事。史教授其实尚未来校工作,但已落实了工作关系,年后就来,却不幸因小恙而殒大命,也是长期超负荷折腾,有
作为同样关注边缘群体生存状态的先锋电影导演,贾樟柯和陈果在转型期的中国内地和香港,用镜头纪录和描绘着急剧变化的社会现实。给边缘群体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尤其是边缘女性
患者女,50岁,因反复腹胀、腹痛2年余,肠梗阻反复发作,加重15d入院。查体:血压160/80mmHg(1mmHg=0.133kPa),贫血貌,腹平软,脐下可见一纵行手术瘢痕,左上腹、脐下手术瘢痕处压痛,轻度反跳痛,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