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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各地政府管理部门一般认为流动商贩阻碍城市发展,抹黑城市形象,为此长期以来对其采取取缔、管理,通过消灭或限制的手段,实现城市健康发展的目的。由于城市流动商贩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对象之间激烈的矛盾冲突始终未能避免,舆论导向始终同情被管理对象、指责政府管理部门乱作为,为此研究如何流动商贩管理机制依然意义汇重大。本文认为,在传统的管理型政府思维指导下,政府把流动商贩作为破坏城市形象的被管理者,与其之间存在激烈矛盾有其必然性,而从古今中外的流动商贩管理实践来看,流动商贩从来没有被取缔,反而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始终顽强地存在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的基本认可。因此,用服务型政府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目前的流动商贩管理,并从中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工作模式,是摆在当前政府管理部门面前的不可忽略的任务。本文通过厘清流动商贩概念、比较国内外流动商贩管理模式,最终结合当前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及其对流动商贩管理提出的具体要求,提出:当前应在法治精神指导下,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开展对流动商贩服务,将服务什么、怎么服务作为政府工作切入点就一定会探索出一条流动商贩管理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