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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起,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众多。这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发布、规范化建设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党建工作及事务性工作服务平台,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对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普遍由社区街道办出资成立,具有一定的官方背景,但其自身属性仍然是社会组织。一个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需要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办公用品等等,但事实上,其中仍然有很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连最基本的工作场地都没有。以服务其他社会组织为由成立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却无法保证其自身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成长状况令人担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为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在需要大量培育社会组织的条件下,其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但当社区社会组织数量饱和之后,其自身的转型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的过程中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社会组织党建难,独立成长能力弱,难以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增能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持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运行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赋权理论和支持型组织理论为分析框架和依据,并在实地调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现状、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为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以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分析其在参与社区自治中的经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拓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消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借鉴。五里桥社区于2008年在全市率先成立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并在2014年成为上海唯一一家5A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区内的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资源整合、规范建设、增能成长,交流合作与风采展示的平台。五里桥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是面向社区内所有的社会组织的。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区社会组织,五里桥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张“因材施教”,根据社区社会组织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服务类型。对于萌芽型的社区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孵化扶持”的方法,使其得以落地生根;对于成长型的社区社会组织,主要通过“规范增能”的方法,使其继续发展;对于已经发展成熟的成熟型社区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合作发展”的方法,不仅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也使社会组织得以参与社区自治。五里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双向认领”机制为核心,使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嵌入”到社区自治之中,体现了城市社区由传统的管理逐步走向实践居民自治的再建构过程。“双向认领”机制的核心是两份清单,一份资源清单,一份需求清单。当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上的项目重合,即需求与资源项匹配,供与求相匹配时,“双向认领”机制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资源清单与需求清单皆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访问形成。项目化、列清单,让街道和区域单位对双方的资源和需求一目了然。“赋权-孵化”型社区自治模式中,“赋权”是拥有公共资源的一方,向没有公共资源的一方让渡其支配的部分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在这里,有资源的一方特指城市基层政府,无资源的一方则是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而社区居民出于更好地满足自身利益的需求,为了拓宽参与社区自治路径,也将其部分满足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力和个人资源使用权让渡给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居民所让渡的使用权,是在无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完全出于社区居民自身的意愿。可以说“赋权”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所得,“孵化”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所用,“赋权”是“孵化”的前提条件,“孵化”是“赋权”的结果表现。无论是“赋权”还是“孵化”,都是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实现社区自治服务。“赋权”和“孵化”相结合,就是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枢纽的社区自治模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为该模式的核心点,要对城市基层政府负责,更要对社区居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