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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及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颁布实行,使我国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开启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是与此同时,多种用工形式的并存,劳动者个人流动性就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不规范等也为各种类型劳动争议的出现,带来了隐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到2013年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各级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每年平均6.7%的幅度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亦以每年平均10%的幅度递增。集体争议逐渐增多且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甚至直接成为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沈阳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特点“多、小、散、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片面追逐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不容忽视。本文系结合真实案例,分析沈阳市中小企业劳动争议现状,指出现今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解决方案及建议。具体来讲,本论文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研究的背景、意义及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二部分对比了国内外中小企业劳动争议的情况,并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的做法;第三部分分析了沈阳市中小企业劳动争议现状、产生的原因及类型;第四部分结合真实案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切实可能的对策与建议。本文主要对沈阳市中小企业劳动争议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希望对沈阳市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所启示,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以达到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