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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建设用地规模迅速扩张,导致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等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编制出科学而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维持土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效益,实现土地可持续的集约利用,将成为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方法。本文从反思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运用“反规划”理念,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维护区域景观生态格局为出发点,对区域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力图改变传统规划编制以人定地的思路,旨在论证将“反规划”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行性以及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反规划”程序和方法。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将“反规划”方法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价值和积极意义。“反规划”相关理论既是对传统规划理论基础的继承又是对它的重要补充,二者的理论基础是相协调的;同时,反规划目标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重要补充,运用“反规划”方法,有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反规划侧重空间上的用地布局和对不适宜建设用地区域的保护和用地管制,与传统规划方法配合,使规划更为科学合理。“反规划”理念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发展的趋势,反规划与传统方法结合的规划,能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同时更能提高生态效益,保证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利用的代际公平。2.“反规划”工作程序首先确定区域的环境规划目标,优先规划非建设用地。具体思路是依据土地适宜性评价成果,先将诸如生态脆弱地、水土流失地、25度以上坡地等生态用地划出,再将水肥条件好、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耕地划定;其次,对区域内林地、水域用地、风景旅游用地、历史文化遗迹、自然保护用地和矿产资源占地划定;剩余下来土地依据其环境容量再安排作为建设用地。“反规划”的内容除调整用地结构、规划用地指标外还包括划分土地利用生态功能分区,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以及提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措施。3.以乐山为例进行“反规划”实证研究。首先以构建乐山市景观生态安全格局为出发点进行了“反规划”目标分析,然后在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和景观格局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评价表明:乐山25度以上坡地面积有660872.3公顷,不适合进行建设,应作为生态用地用途。乐山宜耕地中一等、二等地面积为205330.03公顷,适宜农作物生长,应作为非建设用地保留。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结果表明全市水土流失敏感性中度以上地面积为478677公顷,应作为非建设用地保留。景观生态保护用地调查表明乐山有自然保护区用地(包括各类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历史文化保护用地、水系和湿地、城市绿地共计86933.27公顷。这部分地也应保留下来作为景观生态用途。根据调查和评价结果测算出景观生态安全用地亦即不可建设区域,面积为1154500公顷。从而划定乐山土地利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计算得出乐山建设用地容量为9.9%。将土地利用“反规划”结果与传统规划预测方案对比择优,提出了乐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主要指标如下:不可建设区域面积1154500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0622.89公顷范围以内,2020年耕地保有量219654.77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205330.0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93.48%,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22072公顷,生态退耕16000公顷,2020年森林覆盖率55.50%,规划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0公顷。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土地利用生态功能分区将乐山市划分为1个一级区,2个二级区,7个三级区,并提出了分区生态功能定位及分区产业布局建议及环境改善重点。同时构建了乐山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包括乐山都市中心区“生态城市型土地利用模式”、乐东北盆地平原丘陵区“复合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乐西南山区“山地生态型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相应空间管制措施。文章还从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措施。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生态可行性、组织可行性四个方面对规划方案进行的论证表明,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仅能保证乐山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还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状况,体现了可持续性发展的规划原则,规划方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