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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采用回顾性研究的方法,比较和评价睫状体光凝术和睫状体冷冻术在不同类型青光眼患者中的疗效。 方法: 本次研究选取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诊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50例不同类型青光眼患者为研究对象,分为两组,每组各25例,一组接受了睫状体光凝术治疗,另一组接受了睫状体冷冻术治疗,对两组患者术前、术后1周、术后1个月及术后3个月的眼压和视力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 本次研究纳入50例患者,分为2组,每组各25例:一组接受了睫状体光凝术治疗,另一组接受了睫状体冷冻术治疗。睫状体光凝组,3名患者为男性(占12%),22名患者为女性(占88%);睫状体冷冻组,12名患者为男性(占48%),13名患者为女性(占52%)。睫状体光凝组的患者年龄31~90岁,平均年龄66.5岁(平均值±SD:66.5±11.4),睫状体冷冻组的患者年龄41~90岁,平均年龄67岁(平均值±SD:67.0±10.8)。睫状体光凝组中包括19例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占76%),8例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占8%),4例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占16%);睫状体冷冻组中包括5例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占20%),1例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占4%),16例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占64%),以及3例继发性青光眼(占12%)。总之,本研究的样本组成中,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占48%,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占40% 术前平均眼压(IOP):睫状体光凝组为48.2±11.2 mmHg,睫状体冷冻组为50.8±8.70 mmHg,两组之间无统计学意义(P=0.377,P>0.05);睫状体光凝组术后1周、术后1个月及术后3个月平均眼压分别为20.9±7.30 mmHg,18.0±5.40mmHg和16.6±2.50 mmHg,睫状体冷冻组术后1周、术后1个月及术后3个月平均眼压分别为29.0±8.70 mmHg,22.0±5.81 mmHg和20.0±3.84mmHg,两组患者术后平均眼压与术前相比均有显著下降,然而,接受睫状体光凝术的患者眼压下降的程度较睫状体冷冻组更为显著。此外,在术后第1周、1个月以及3个月,两组之间的眼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同时,视力也作为评价两种手术效果的指标。观察患者术后3个月的视力,发现睫状体光凝组中40%患者无变化,48%患者有所提高,而12%的患者则为降低;睫状体冷冻组中60%患者无变化,36%患者有所提高,而4%的患者则为降低。通过比较两组的视力发现,任一破坏性手术均无法显著提高视力。光凝组有48%患者术后视力提高,术前与术后视力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冷冻组有36%患者术后视力提高,术前与术后视力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将50例患者术后(术后第1日)并发症也纳入研究之中,包括:角膜水肿,角膜营养不良,角膜擦伤,房水闪光,渗出膜,结膜下出血及前房积血。发现睫状体光凝组13例患者出现术后并发症,而睫状体冷冻组中21例患者出现术后并发症。因此,可以得出睫状体冷冻术并发症的发生率要高于睫状体光凝术。 结论: 1)睫状体光凝术和睫状体冷冻术均能有效并大幅度降低眼压控制欠佳患者的眼压。 2)相对于睫状体冷冻术,睫状体光凝术更能显著降低患者的眼压水平。 3)青光眼破坏性手术对改善视力无明显作用。 4)与睫状体冷冻术相比,睫状体光凝术可以稍稍改善患者的视力。 5)睫状体光凝术发生术后并发症的风险较睫状体冷冻术的低。 6)根据眼压水平判断,睫状体光凝术是优于睫状体冷冻术的,因为前者在更大幅度降低眼压的同时,还能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