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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民间资本供求关系存在着严重的资本错位现象,一方面,高科技产业由于资本匮乏陷入一个瓶颈阶段,另一方面,我国民间资本却大量闲置,国家的投资主要由政府进行投资,而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从长远角度看,并不能很好的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这是已经被世界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证明了的。不论是美国、加拿大、日本还是韩国,其中政府始终是风险投资的引导者,政府资金始终是民间资本的“导航员”。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无力也不可能提供本国风险资本市场所需求的资金,实践证明民间资本才是风险投资的主体。但众所周知,我国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因此,在我国现阶段是否应该启动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本文主要论述的问题。启动民间资本需要我们改变观念,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开放投资性领域,拓宽投资渠道,实行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建立社会服务体系,改善政府的管理工作等,采取各种优惠措施,为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关于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还有关于一些基本概念的介绍,对本文写作做了铺垫。第二章对国际上风险投资的来源情况做了分析,通过对比发现,我国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而世界资本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风险投资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第三章对风险投资的收益性和风险性做了分析,在此作者提供了一种方法,将风险投资的收益和风险量化,为投资者提供一种参考。第四章分析了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障碍,主要的障碍有风险投资内部制度障碍、法律法规的相对缺乏、税收壁垒、风险企业放不下公主架子和退出渠道不畅等原因。第五章写了民间资本参与风险资本市场的国外经验及启示。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总结了国外风险投资与民间资本关系的经验,然后从制度方面给予了几点建议,如民间资本应该是风险投资的主体、健全法律法规、给予税收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政府强制的制度安排和创建有效合伙制、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成立民营中小银行的纯粹自愿性的制度安排,最后提出了政府将将投资领域还本于民才是正道。最后一章写了我国民间资本参与资本市场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投入体系、加大金融工具创新力度,有效保护民间资本所有者权益、调整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资本市场、创新基金募集方式、建立以有限合伙制为主的风险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