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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关键措施,在法治国的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宪法解释程序是宪法解释的核心要件,没有程序制度的运转,宪法解释只能处于静止的状态,只有健全相应的宪法解释程序制度,才能释放出宪法解释的真正潜能,发挥出宪法治国安邦的作用。通过公开的程序可以提高人们对宪法解释的公众参与度,提升人们对宪法的认知和宪法信仰,让宪法精神在人们心里扎根发芽。我国宪法解释体制的明显缺陷在于只规定了宪法解释的主体,在解释程序和配套措施上却是一穷二白的状态,大大限制了宪法解释的功能发挥。宪法学术界和实务界虽然都认识到了这一问题,但是囿于宪法是政治法,与政治问题关系紧密,这种畏惧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宪法解释制度的发展进程。在“四个全面”的国家战略下,改革与稳定、法治与人治、国家与个人的关系都要面临重新定位,也为宪法的总调控功能提出了急切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表态支持依宪治国,为宪法学界的研究带来了自信和机遇。因此亟需完成对宪法解释程序制度的构建,才能不负时代的要求。本文以构建我国宪法解释程序制度为核心,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宪法解释及宪法解释程序基本理论进行研究,首先是辨析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法律解释、违宪审查等相关概念,其次是分析了宪法解释程序的三个特征,以便对其进行准备把握,最后阐明了宪法解释程序的功能所在,以便更加深入认识其重要性。第二部分是我国宪法解释程序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分别就我国宪法解释的历史回顾和宪法解释程序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域外宪法解释程序制度进行了考察分析,对德国、法国和美国的宪法解释程序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从而为我国宪法解释程序的快速构建提供有益借鉴。第四部分主要是论述健全我国宪法解释程序制度的相关举措,分别从解释主体、解释事由、解释启动方式、具体程序及效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