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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思想是随着刑罚理念从惩罚报应逐渐转变到矫正复原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刑罚理念,发端于西方人道主义的刑罚思想,其标志着一种社会化、经济化、理性化、人性化的矫正理念在世界逐渐建构。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狱监禁刑罚的一种非监禁性行刑方式,其产生、发展与演进反映了现代社会对刑罚及行刑思想的理性探索,成为刑罚执行由监禁走向开放的重要标志,目前,社区矫正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广泛使用,当前,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的社区矫正人数均己超过了监禁人数。相对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2002年8月开始在上海、北京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进行总结、反思,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使矫正对象得以在社区服刑,没有与社会隔离,能够像正常人一样活动于自由社会中,对矫正对象起了很好的教育改造作用,促使矫正对象更快的重新回归社会。笔者所在地福建泉州于2006年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几年来工作稳妥推进,对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社会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也遇到阻碍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从健全法律制度、更新矫正理念、加强社会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裂痕,推动建设和谐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