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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伦理道德建设的研究。研究集中在义利观部分,义利观是伦理道德的核心问题。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观的研究,必然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关系的发展趋势。总的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短、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所以社会主义契约伦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尚未形成的或者说正在形成中的伦理文化形念,其从理想变为现实需要正确理论预见的指导。对其核心内容义利观的研究主要从必然性、建构性、原则性等方面进行,并突出了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实现的途径。第一部分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讨论的现实基础,通过讨论说明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必然产生社会主义契约伦理形念及其义利观念,这也可理解为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产生的现实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义利统一、义利兼顾的,在其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也是义利统一、义利并重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产权结构、分配方式、宏观调控三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义利关系进行了现实的具体说明,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义利关系中义利统一义利并重的内在结构性。再次,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关系多样的具体范畴类型,体现出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关系的复杂性层次性。第二部分对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建构性与原则性进行了说明。首先,从身份到契约转变的必然性体现了平等精神凸显、从资本到人本的必然性体现了人类主体意识的进步、从斗争到和谐的必然性体现了手段和目的关系的辩证发展。其次,从对道义论的完善、对功利论的超越,说明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统一义利并重的义利观在建构中对以往伦理思想的继承、超越、统一。再次,对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的原则性进行了辩证的分析。第三部分对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的实现途径进行了讨论研究,是对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从应然的理论构建向实然转变,从着眼点、归宿点和关节点角度进行的实践性分析。首先,把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实践的着眼点集中放在三对利益关系的处理上。因为利是义的核心内容,义必然体现为一定的利益。这三对利益关系代表着不同层面的义利关系,这些不同的利益关系正是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念的具体载体,或者说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念必须体现在处理这些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其次,分析了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在指导实践时应该达到的要求,体现在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和谐、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三个统一。最后,指出社会主义契约伦理义利观实践的关节点在于伦理手段与法律手段各自的完善与两者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