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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级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基本的诉讼制度,体现着程序制度的基本理念,实现着对程序公正性和审判效率性的保障。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已严重阻碍了审级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对现行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剖析,较为细致地探讨了审级制度建构的理论依据和价值目标,在充分考虑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现状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审级制度建构的先进理念和具体制度设计,提出了建立以两审终审为主体,有条件的一审终审、三审终审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审级制度的设想,以充分发挥审级制度的功能,实现审级制度的价值目标,为建构这样一种较为理想的审级制度,笔者在本文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制度构思和对相关诉讼程序及制度进行重新改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