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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生产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我国劳动关系已经处在矛盾的易发期和多发期,面临这种形式,我们只有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提供可靠的保证。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面临着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资强劳弱、劳动者集体权益代言的缺失、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屡见不鲜、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诸多困难。这些问题的出现,或多或少与政府未能有效发挥其职能作用存在一定的关系。政府应当正确面对这些问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劳动监察等手段,较好地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诸多不和谐问题。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企业、劳动者、工会、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则需要各主体共同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应当是政府。目前,国内从不同层面研究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成果并不少见,但是从政府职能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还不多见。本文试图通过对劳动关系的理论渊源、我国劳动关系现阶段的特点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扮演的角色等方面进行分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研究探索政府如何在劳动关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进一步完善职能,发挥应有的主导性作用,并试图提出一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举措。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政府职能进行了分析。绪论中,对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方法、思路和框架进行了总述。第一章主要是对和谐劳动关系进行界定,通过分析给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标准,以及论述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第二章是对我国劳动关系中政府职能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从理论上分析政府进行劳动关系管理的依据,分析目前我国政府对劳动关系进行管理的情况。第三章主要是分析当前我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面临的问题,我国政府在进行和谐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是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对策建议,包括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政策包括应将“罢工权”重新写入法律体系中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不断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逐渐消除工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