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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启了我国劳动法治的新纪元。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劳动法治已取得长足的进步,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出台多部司法解释。然而,我国加班现象普遍,劳动者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远超国际劳工组织(ILO)建议的标准——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据统计,2010年至2017年,我国劳动者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在网络媒体报道中,劳动者因过度劳动致死的极端案例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现行劳动法原则性规定居多,加班法律制度不健全,无法有效遏制加班;另一方面,第三产业迅速崛起,新型职业不断涌现,加班法律制度相对滞后,无法有效规范加班。因此,完善我国加班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加班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一方面,加班法律制度保护所有劳动者的休息权;另一方面,加班法律制度也保护所有公民的就业权。在加班法律制度中,休息权和就业权作为人权保障的主要内容,其理性基础是自然法的人类理性共识,其法治基础是宪法共识。加班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劳动者实际作息时间与工时制度不符,其根本原因是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生产所需的劳动过程不相匹配。这种不匹配既源于生产方式等客观因素,也源于牟取暴利的人为因素。因此,加班法律制度的调整方法是合理调适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使劳动者的劳动过程适应客观因素、规避人为因素。加班法律制度诞生于工业化时期,从属性劳动是工业化时期劳动的典型特点。因此,加班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是从属性劳动。为解决我国普遍加班问题,本文通过系统研究加班法律制度,在法规范层面提出解决方案。全文以“加班法律制度研究”为题,从加班基准、加班限制条件、用人单位加班责任和加班救济四个方面展开,共五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内容、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第二章加班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基础理论;第三章我国加班法律制度及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加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第五章完善我国加班法律制度的建议。